近日,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主持,我院规划中心编制完成的《云南省林草湿资源保护利用法规政策摘编》(以下简称《政策摘编》)印发。
《政策摘编》从自然保护地、世界自然遗产、公益林、天然林、林地保护利用、人工商品林、草原、湿地、野生动植物、种苗、国有林场等11个方面,按允许、限制、禁止等3类行为,将现行法规政策进行分类摘编,并列出所涉术语释义59条。
《政策摘编》的印发旨在指导社会各界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利用好林草湿资源,把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落到实处,实现林草湿资源“生态、社会、经济”三大效益的全面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