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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公告
关于印发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外业工作纪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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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5-03-16 来源:本站 浏览:10615

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关于印发
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外业工作纪律的通知

 

 

各分院、处、室、中心: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“六条禁令”的要求,切实加强对“二类调查”工作的约束监管,预防违纪违规事件和腐败现象,进一步转作风,促服务、树形象,现就有关工作纪律规定如下:

一、严格执行技术规程、规范,不准违反标准、不到现地开展调查工作;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。

二、不准收受地方赠送的任何纪念品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、现金、土特产和有价证券;不准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

三、不准在地方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、核销差旅费或其它费用。

四、不准由地方支付或补贴住宿费、餐费。

五、不准大吃大喝,杜绝餐桌浪费。

六、午餐不准饮酒,晚餐尽量不饮酒,更严禁酗酒,防止酒后闹事;严禁参与一切黄、赌、毒活动。

七、不准向地方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及合同之外的要求。

八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,执行信息汇报反馈制度,不准借机承揽项目。

以上规定望我院职工严格遵守,被反映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,院纪委、监察室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情况属实的对直接责任人将按党纪政纪条例和院《业务工作纪律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
监督电话:0871-633175980871-63318309

联系人:李昆山、向艳平

监督邮箱:2064693504@qq.com

 

 

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 3 10